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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日期:2020-09-30 10:47:02  点击:4335  属于:监督曝光

  中秋、国庆将近,为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袁州区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7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灵泉街道城管所副所长易平违规公款宴请问题。2019年国庆期间,时任灵泉街道朝阳社区党支部书记易平违规在社区财务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消费,金额共计5291元。2020年7月,易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慈化镇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彭小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彭小敢推荐村民叶某某承包西山一果园场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事后,彭小敢违规收受叶某某所送礼金,共计2000元。初核期间,彭小敢将违规收受礼金退回。彭小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彭小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肖海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问题。2014年,袁某某及彭某某为在违规建房过程中得到关照,两人先后送给肖海军现金共计10000元。2016年春节期间,因彭某某家的违规建房被拆除,肖海军在彭某某的要求下通过微信退回2000元。2016年,周某某为在办理建房手续中得到帮助,送给肖海军现金共计3.5万元。后因建房手续未办理,肖海军在周某某的催促下将3.5万元退回。2020年4月,肖海军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均已退回。

  天台镇会塘村原党支部书记邓兵元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时任会塘村党支部书记邓兵元违规接受私人老板吃请并收受2条“和天下”香烟和6瓶“五粮液”白酒。2020年5月,邓兵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湖田镇坪田村委会干部违规收受承包商礼金问题。2017年2月,时任村委会主任刘军华、会计陈快华、民兵营长陈友华违规收受坪田大桥承包商胡某某所送现金,金额每人5000元。陈快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刘军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4月,陈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快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竹亭镇銮坑村委会违规购烟问题。2017年,銮坑村委会经集体讨论,决定购买香烟用于村委会日常接待,事后通过虚开餐饮发票冲抵4900元购烟费用。分管村财务工作的时任村委会主任万清香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何卫谋负有领导责任。另查,何卫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万清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何卫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浦街道三五水库管理所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三五水库管理所违规发放职工加班费6089元。龙国平作为所长,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20年6月,龙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7起问题,有的违规公款宴请,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公款购烟,有的违规发放加班费,违纪行为均发生在十八大之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十九大之后。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彰显了正风肃纪反腐的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深刻警醒。

  通报强调,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之下,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败坏了党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新问题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反“四风”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自觉向党中央对标看齐,不仅要带头反对“四风”,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慎独慎微,在党性修养上“时时勤拂拭”,让制度敬畏、纪律意识融入内心,切实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不断筑牢思想防线。(袁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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