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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职能部门及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特约监察员工作;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组织协调起草、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协调抽调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袁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暨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袁州区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杈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纪行为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査、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统筹区纪委区监委各相关部门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提请线索专题会议研究;统一受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管理办案信息支撑平台;承担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负责办案点的监控人员和安全员的教育和管理;负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和保密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负责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协调、查询等。

  (七)第一至十二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査联系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杈、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査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査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九)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各派驻(派出)机构干部职工区委巡察机构干部,乡镇(街道)纪委(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区委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二、直属单位名称

  袁州区廉政教育中心
       袁州区智慧监督保障中心

三、派驻机构名称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