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查看详情

袁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的公告

来源: 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日期:2023-02-16 15:58:53  点击:6007  属于:通知公告
袁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留置中心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4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宜春市袁州区留置分中心,位于南庙镇梅花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自愿从事留置中心安全相关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出生)。
3.具有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视情择优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7.其他不宜选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zqjw_gbs@163.com,文件名为“报名+姓名”:①填写完整的《袁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后,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廉洁袁州”公众号有关信息。
(二)资格初审和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袁州区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现场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自带①填写完整的《袁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报名表》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信息参加考试。
笔试测试内容主要为安全保卫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阅卷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当天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体检资格。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面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同分的,按照招聘基本条件第3点优先原则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本公告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环节。
政审由袁州区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选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配合政审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1.对体检、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廉洁袁州”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岗,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并签订合同。
2.试用期工资按照工资报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按(基本工资2000+加班工资200)元/月发放,并缴纳养老保险、医保。
3.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该岗位节假日及夜间需值班,并按规定发放相关补助。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袁州区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5-32356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17:30
      
附:袁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报名表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留置分中心
袁州区公开招聘安全管理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