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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通报3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来源: 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日期:2021-11-02 16:21:17  点击:4964  属于:监督曝光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区住建局党委书记袁庆、副局长徐福华因单位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被问责。区住建局原安监站站长陈增、副站长易富君、刘小金利用职务便利,于2012年与他人合伙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且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陈增、易富君两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并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推荐供货商,为亲戚朋友帮忙承揽业务;另查,2017年10月,陈增出资50万元违规入股管理服务对象企业。2021年3月,陈增、易富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小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福华作为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袁庆作为区住建局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二人均受到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

  新田镇执法大队大队长彭前民履职不力被问责。2020年上半年,新田镇邬家村村民多次向镇环保办反映该村建筑垃圾消纳场“臭气熏天”问题,镇环保办主任彭文对群众诉求未耐心给予答复及时有效解决,而是推卸责任,导致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彭文负有直接责任,彭前民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班子成员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3月,彭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彭前民受到诫勉谈话,其他有关人员和单位均受到了相应处理。

  慈化镇余坊村党支部书记黄桂庚因村委会公款购烟问题被问责。2018年,慈化镇余坊村委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公款购烟问题。对此,分管财务工作的村委会主任邓能文负有直接责任;村党支部书记黄桂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3月,邓能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桂庚受到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问题,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有的履行工作职责不力、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反映出我区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仍然存在责任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问责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形成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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