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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期:2022-05-01 20:20:39  点击:5689  属于:监督曝光

  日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凤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叶军平,原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邹小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项目资金冲抵街道招待、烟酒开支以及发放加班费问题。2019年,叶军平、邹小海利用覆土复绿项目工程套取资金24万元用于冲抵街道接待、烟酒等开支,5万元用于发放部分干部加班费。叶军平、邹小海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叶军平、邹小海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他有关人员均已受到相应处理。

  区法院原慈化法庭负责人刘小涛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问题。2019年1月底,刘小涛利用职务影响力,向一案件当事人索取“和天下”香烟两条,价值共计1760元。刘小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刘小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再担任慈化法庭负责人,违纪所得被收缴。

  区商务局人秘股股长宋瑞东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区商务局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不再保留公务车,宋瑞东未将单位公务油卡进行注销,而是私自留存使用。2016年至2017年期间,宋瑞东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四次用单位公务卡充值4000元到其私自留存的原公务油卡中,用于其私车加油。2022年3月,宋瑞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3起案例中的违纪人员,有党政“一把手”,也有身处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涉及问题有违规发放加班费、向管理服务对象“要好处”、私车公养等,这些问题的发生既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政治生态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上述人员的查处,充分彰显了我区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坚决纠治“四风”的鲜明态度。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本质和危害,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加大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当好勤廉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以案为鉴、自警自省,清醒认识一条烟、一张卡往往是违纪到破法的开始,“酒桌”“饭局”常常是围猎干部、权力寻租、营造圈子的“剧场”。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牢正确权力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防止祸起忽微。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治怕、治慢、治假、治庸、治散“五治”行动,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不仅紧盯节日节点,也要抓在日常经常,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违规公款购买节日礼品、违规发放节日津贴福利、违规吃喝送礼等突出问题,把握规律特点,有的放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揭开“四风”的“隐身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强化警示震慑,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为全区“三拼三促”活动落实落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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