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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通报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来源: 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日期:2022-06-03 22:45:55  点击:3842  属于:监督曝光

  日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湖田镇坪田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钟兰志刚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问题。2020年12月27日,钟兰志刚在坪田村一饭店宴请其朋友,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苏启东一同参与,事后,宴请费用在村委会报销。另查,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钟兰志刚安排苏启东等村干部公款购买烟酒共计25188元。2022年3月,钟兰志刚、苏启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被收缴。

  慈化镇石下村村委会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2月5日晚,石下村村委会在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书才同意,在慈化镇某农庄组织人口普查员聚餐,共计消费868元,含五粮老酒2瓶。餐费由村干部先行垫付,准备事后在村委会报销,直到该问题被查处时,尚未出账。2021年12月,陈书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村镇大村村村委会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9年底,大村村村委会经村干部集体会议讨论决定以汽油费、电话费、周末节假日加班费等名义,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列支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发放5.3万元。其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新文领取1.5万元,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卓纯军领取1.2万元,其他三名村干部共计领取2.6万元。另查,黄新文、卓纯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黄新文、卓纯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3起案例,有的涉及公款宴请、公款吃喝,有的涉及违规发放补助,都是党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问题。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作“耳旁风”,视纪律为“稻草人”,频频踩“红线”、闯“雷区”,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对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处及通报曝光,彰显了我区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导向。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需知藏在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里的“四风”问题,往往是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开始。要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要从理想信念上守起、从廉洁自律上抓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查严处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问题,严防严治收送电子红包卡券、快递收送礼品等隐形变异问题,对作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作风为袁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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